據足球報的報道,2月4日,恒大足校培養的、剛滿18周歲的楊黔東通過中國足協糾紛解決委員會提交糾紛解決申請書,要求裁決為自由身。而在此之前的2月3日,恒大足校已經通過其代理律師正式向楊黔東及其監護人發出律師函,并抄送相關的上海海港足球俱樂部。

據報道,楊黔東是恒大足校培養的2008年齡段的優秀學員之一,于2017年進入恒大足校學習,楊黔東曾經多次入選U15、U16、U17各級國字號球隊,參加過2023年東亞足聯U15錦標賽,去年代表中國U17男足參加了2025年亞足聯U17亞洲杯預選賽,獲得出場機會。
在楊黔東發給中國足協進行仲裁的糾紛解決申請書上,申請的依據是楊黔東于2017年9月1日與恒大足球學校簽訂《恒大足球學校精英足球運動員培訓協議》,當時由本人及法定監護人共同簽署。根據協議約定,培訓期限至本人年滿18周歲為止。
楊黔東的糾紛解決請求是:請求恒大足校給本人楊黔東出具《自由身證明》。他提供的事實與理由是:本人已于2026年1月1日年滿18周歲,故該培訓協議已依約自然終止。現依據中國足協相關規定,特此要求恒大足球學校給本人楊黔東出具《自由身證明》。
針對楊黔東本人提起的仲裁,恒大足校方面提出了兩大核心主張:“首先是主張優先簽約權:依據中國足協相關規定及雙方此前合同,精英球員培養合同到期后,原培養單位享有對該球員的首簽權。楊黔東作為學校長期培養的精英球員,其投入成本巨大(保守估計100萬元),學校依合同享有與其優先續約的權利。
第二是追償違約損失:楊黔東于今年1月1日年滿18歲,球員本人及其家長未通過正規渠道與學校溝通后續發展意向,反而通過非官方途徑與其他俱樂部接洽,此舉嚴重違反契約精神。同時,足校也對上海海港俱樂部在未與球員培養單位進行任何正式溝通的情況下,即安排試訓并推進簽約的做法表示強烈不滿與譴責。”
而在恒大足校代理律師在此前發出的律師函中表示:根據相關規定及培訓協議的約定,恒大足校依法依約享有對楊黔東方的首次簽訂工作合同權與優先簽約權,理應得到充分的尊重與保障。然而,楊黔東不僅拒絕與恒大足校所指定俱樂部簽約,而且還在未事先通知更未征得恒大足校同意的情況下,擅自與第三方俱樂部簽約,已經嚴重侵害了恒大足校所享有的相關合法權益,并致使足校遭受了經濟損失。
有鑒于此,恒大足校代理律師發出律師函給楊黔東及監護人,提出如下要求:首先應于收到本函之日立即與恒大足校聯系,并于恒大足校指定期限內與廣東晨星聚力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簽署相關球員工作合同;同時應立即主動解除與第三方俱樂部所簽署的相關合同協議,自行妥善處理相關后續事宜,并承擔一切相關費用;恒大足校還將保留對球員方相關行為采取進一步相關法律措施的權利。
楊黔東屬于恒大足校2008年齡段球員,這批曾奪得過中青賽亞軍和2025年中國足球青少年精英聯賽(U17組)全國總冠軍的隊員,今年將年滿18歲。由于恒大足校目前沒有職業聯賽俱樂部相銜接,所以,包括這個年齡段的足校國字號球員和優秀球員不少都面臨被“搶”的可能性。
恒大足校目前已經成立了廣東晨星聚力俱樂部,并計劃參加2026賽季中冠聯賽,進而向中乙沖擊,完成職業聯賽的銜接,計劃中參賽的主體就是2008年齡段的這批球員。但可以預見,這批隊員中不想接受足校安排跟著晨星從中冠打起的,不會太少。楊黔東首次將同恒大足校的“矛盾”引向仲裁之路,他的仲裁結果,多少也會對后續球員和后續第三方俱樂部的行止起到示范和規范效應。
楊黔東的監護人楊先生表示:“楊黔東在恒大足校訓練生活多年,感謝足校對他的培養。我已經告訴楊黔東,未來無論在哪里踢球都要記住恒大足校多年來的培育之情。楊黔東也告訴我,他永遠不會忘記恒大足校對他的培養,感恩恒大足校。”